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的通知
绍司发〔2010〕46号
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分局)及局各直属单位:
行政效能是落实各项决策的关键所在,直接影响党的执政意图能否坚决地贯彻下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否得到维护和实现,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为深入推进“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调查研究工作
调查研究,是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基础,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要在全系统内部形成调查研究的良好氛围。
(一)突出重点,提高质量。局每年度结合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精神,确定若干个事关绍兴司法行政长远发展的调研课题,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深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工作提供有效参考。
(二)全员参与,提升素质。市局机关干警要深入调查研究,并把这一过程与学习理论知识、履行岗位职责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要求每人每年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调研性文章。
(三)鼓励引导,推广成果。市局将继续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选活动。除每年在系统内部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选活动外,鼓励干警积极在国家、省、市等政府、部门及权威机构主办的各类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酌情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办法由市局办公室另行制订。
二、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力度
督查工作,是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确保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必须高度重视,不断推进。
(一)对局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成立由政治部主任任组长的专项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
(二)对局列入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业务工作考核目标的实事工作和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各项工作,政治部每季度对各处室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确保顺利推进、全面落实。
(三)对领导批示件、专题会议纪要,要强化定期督查机制,由政治部牵头负责督查,如确有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可由政治部或办公室牵头督查。
(四)认真研究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督查制度,明确督查责任,努力在系统内部形成统筹协调、运转有序、落实有力的督查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提高机关办文质量
办文是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其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必须通过严格的程序不断加以规范和提升。
(一)严格规范办文流程。原则上要求由拟稿处室自行拟稿,并经处室长审核通过后以书面形式请分管领导审阅,待修改完善后由拟稿处室提交进入OA流程。文件进入OA流程后,拟搞处室应熟知、全程关注并督促各环节办理情况,避免出现“脱节”现象,延误工作。
(二)严格确保文件质量。树立“谁起草,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在行文全过程中拟稿人和拟稿处室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尽量减少错误。办公室在各环节办文过程中要对处室拟稿文件质量进行实时检查并指导督促拟稿人修改完善。
(三)严格完善现有制度。突出实用、可操作理念,对现有各项工作制度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并汇编成册,方便工作人员应用。同时要加强办文工作的相关培训和促进OA系统的熟练运用,做到人人了解,人人会用。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保障
出色的工作需要同样出色的工作保障体系。要完善各项工作保障平台和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工作开展。
(一)健全AB角岗位制度。为实现岗位工作职能和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流畅推进,按照分工协作的管理原则,在处室内部根据实际情况实施AB角制度,在A角临时离岗或不能正常行使职责时由B角及时补位。具体由政治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各岗位AB角。
(二)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要充分利用现有办公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如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扫描仪等,及时学习掌握相关的办公设备使用方法,做到能自主熟练应用,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即用即取。
(三)切实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提高网站管理水平,确保信息发布的标准和质量,抓紧制定《绍兴市司法局网站管理办法》,各处(室、中心)要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相关栏目内容的更新与维护,办公室负责及时通报网站信息月度统计情况。
(四)完善会议申报制度。对全年要召开的各项会议,每年初在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统一集中申报,并在会议召开七天前通知办公室安排会议地点,由申报处室做好各项会务工作。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司法 行政效能 提升 通知
绍兴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3日印发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