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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6-21 来源:  阅读次数:

 

 

  


中共绍兴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推进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绍司党〔20109

 

局各直属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司发〔20108号)和《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0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带头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二、总体目标

(一)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通过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的理念,加强学习经验交流,促进学习成果共享与转化,增强自觉学习能力;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形成崇尚学习、坚持学习、善于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理念,把学习贯穿于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使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努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提高依法行政和应对危机挑战战胜风险困难的能力和水平。

(三)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工作规律的认识,心系百姓、服务大局,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组织和引导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原文原著,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并以此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司法行政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探索建立一整套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既有成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在学习过程中,要找准载体,创新形式,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教育管理全过程,引导党员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主观世界的改造。

(四)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的基础上,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进一步将执法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真正做到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当前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五)深入开展世情、国情、党情、市情的学习教育。开展世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深入了解世界形势变化和时代发展的趋势、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应对复杂多变国际形势的能力;开展国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深入了解中国近现代发展历史、经济政治社会现状等,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开展党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清醒认识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执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市情教育,使广大党员了解我市发展成就、目标定位、战略部署,从而凝聚发展共识、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发展目标。

(六)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紧密结合党员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政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能力,使党员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各岗位的行家里手。

(七)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引导党员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钻进去”,从书本中获取推动事业发展、做好各项工作的宝贵启示和精神动力。“沉下去”,深入实践到群众中,调查研究,虚心请教,问政问计,总结创新。“走出去”,学习借鉴其他地区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丰富和拓展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展开去”,围绕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作水平,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实施步骤

2010年市司法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按以下三个阶段分步实施,以后每年111月为深入实施阶段,12月为考核阶段。

(一)实施启动阶段(20105月上旬)

1.成立市司法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政治部。召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动员大会,部署、启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理清思路。

2.健全各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完善党员学习日制度、党员读书会和学习交流会制度、学习考勤签到制度、学习检查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安排活动阵地,制定完善考评机制和激励措施。

3.要求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个人分层次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学习形式、时间要求,务求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实施阶段(20106月中旬至11月底)

1.组织集中学习。重点加强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和健全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管理,明确党委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天,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时间全年不少于5天,其他党员干部不少于2天。要不断丰富学习培训形式,采取专题讲座、党员干部论坛等方式,不断增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与度,并把党员干部参与集中学习、集中培训情况情况登记归档。

2.深化个人自学。开展“学习创新、服务基层”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确定5个以上调研课题,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全年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8篇、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完成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其他党员干部在自学内容、调研课题、学习心得等方面也要严格要求,务求实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以个别访谈、网络在线学习、撰写读书笔记、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化自学活动。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的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

3.强化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学习效果不显著的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以确保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考核评比表彰阶段(201012月)

1.开辟学习园地进行集中展示。主要展示党员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成果、调研报告,并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推荐优秀调研成果。

2.切实做好考核评选工作。按照分级分类考核办法,采取“自查—申报—考核—评比”的程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考核,评选表彰一批“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总结归纳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可以通过召开多层面的座谈、测评会议,以群众满意度和推动工作成效为检验标准,分析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断健全完善已有制度,从而推进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作出专门部署,建立责任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和协调市局各直属党组织的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协调机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于每年1月上旬前向市局上报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

(二)注重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绍兴司法行政网的平台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学习交流各党支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登载党员理论学习成果和体会,激发党员参学热情。要充分利用有关媒体,为广大党员开展读书学习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带头参加学习活动,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带头深入实际、学以致用,强化表率作用,以领导班子学习的明显成效,带动广大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三)注重学习实效要始终坚持“四个结合”,即将学习与思想、运用、创新相结合,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相结合,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相结合,坚决避免形式主义、搞一阵风。要善于引导全体党员紧扣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运用到本职工作中去,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与发展。

(四)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加大督查力度,狠抓任务落实。各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党员开展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评比,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创建活动的好方法、好途径,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交流,并向局党委推荐报送先进典型。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和科学、管用的学习评价体系。

  

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学习型党组织  实施意见          

  抄送:省司法厅;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市纪

      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

      委、市直机关工委。                       

  绍兴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3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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