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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局召开纪念《公证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8/9 来源:  阅读次数:

为纪念《公证法》颁布五周年,进一步宣传和贯彻执行公证法,上虞市局召开了纪念《公证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省厅副厅长、省公证协会会长陈志忠、绍兴市局局长周骄德、绍兴市局副局长吴永星以及上虞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公证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贯彻执行《公证法》的基本情况。大家一致认为,《公证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公证的基本法律地位,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推进公证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全市贯彻执行《公证法》的各项工作以及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并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上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泉标同志指出:近年来,全市上下积极组织开展《公证法》等“一法三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公证的社会影响和认可度不断增强,公证机构软硬件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公证服务发展的成效进一步显现。下一步,努力发挥公证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努力推进全市法治化水平。要深化依法执业的理念,不断提升公证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抓好“一法三规”的学习和宣传,建立健全公证行业规范机制,促进全市公证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最后,陈志忠副厅长作了讲话,对上虞市委、市政府给予公证工作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并对今后公证发展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要强化服务。加强公证服务领域拓展和服务能力建设,坚持“服务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理念,规范公证助理员队伍管理,不断发展壮大公证员队伍。

二是要规范管理。强化公证质量监管,重视和规范公证财务、档案、队伍、办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不断完善软硬件建设,积极组建农村公证信息员队伍,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三是要谋求发展。重视公证员发展储备工作,不断增加公证员数量,适应全市乃至全省经济发展需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公证队伍

(上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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