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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局羽林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0/4/14 来源:  阅读次数:

近年来,新昌县局羽林司法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了全街道的社会稳定,促进了街道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2006年以来,全街道平均每年调处民间纠纷在110件左右,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在96%以上,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群众的上访也随之减少。社会和谐,村风民风得到根本好转。全街道无因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无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转化或激化为群体性事件。街道连续三年被评为“平安街道”,2009年被评为绍兴市信访“三无街道”。羽林司法所于2008年被省厅评为省级“示范司法所”并荣膺集体三等功一次。2009年被评为绍兴市“全市优秀司法所”并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验收。

羽林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着重做好如下五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大调解网络。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首先必须把组织建立健全。2006年自街道成立以来,司法所利用村级换届等机会,建立完善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由3-5人组成,主任由村两委成员担任。2007-2008年,针对街道企业多,工伤赔偿等纠纷频发的形势,在14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企业调委会。目前,全街道共建立调委会58家,其中村(居)调委会43家,企业调委会14家,街道调委会1家。

二是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为提高调委会成员的业务知识和水平,司法所坚持每年1-2次的调解业务培训,聘请法官或主管部门的领导授课,宣讲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知识。四年来,共培训调解干部近400人次,为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街道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结合国家重大活动,节日进行排查,同时针对社会经济形势抓住关键事、地、人进行全面排查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纠纷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限期化解,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2009年,村、企调委会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08件,调处成功106件。

四是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村主职干部、驻村指导员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街道专门拿出一块资金作为联系村干部的综治考核奖金,综治中心和司法所抓好考核,对未及时调处纠纷的联系村干部进行严格扣分。人民调解工作也作为村主职干部的考核内容,同时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根据调处纠纷情况给与调解员补贴,2009年共发放村调解员补贴近1000元。这些措施的落实,提高了各有关人员做好调解工作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五是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全力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协助街道处理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由于羽林街道所处特殊的城乡结合区域位置,近年来,涉及到市容整治,园区建设,征地拆迁任务繁重,羽林司法所根据街道安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讲解国家政策与法律,维护施工秩序,促进了街道这些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近几年来的街道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司法所共出动人员80余人次。同时这几年来,司法所配合街道顺利处置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12起,无一起因处置不当激化或转化为刑事事件。

(新昌县局羽林司法所孟柏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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