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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儒岙镇:深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 推进法治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10-04-16 来源:  阅读次数:

新昌县儒岙镇在去年推行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县率先推出深化“农村常年法律顾问”行动,儒岙镇各村再与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通过村自筹、镇政府资助、律师优惠的方法支付一定顾问费,律师事务所选派6名优秀律师为儒岙镇各村提供更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和法治环境。

法律顾问主要服务内容有:一是参与处理有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等,调解村民之间的矛盾;二是为村里和百姓所遇到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农村和村民的诉讼提供帮助或代理诉讼,在费用上予以优惠;三是为村规划、决策当好法律参谋,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四是为村草拟或修改有关规章制度、法律性文书。顾问律师要根据统一安排定期到村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并且根据各村两委、村民的法律需求随时进行服务,更好地为各村提供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各法律顾问对服务事务要做好相关建档立案和年度书面工作总结,年终提交给镇政府,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进行评估考核。

儒岙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农村常年法律顾问”工作。首先加强领导,制定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村聘法律顾问的合同起草、日常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并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定期反馈、责任考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其次,因村制宜,扎实推进。综合考虑各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村集体经济承受水平、村对法律服务需求及认识度等实际情况,确定顾问费多少和村自筹的比例。因地制宜,积极推动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广受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后,健全制度,注重实效。建立相应的服务平台和工作考核评估体系,一方面各村将所聘任的法律顾问的个人身份、联系电话等相关个人资料在村务公开栏上向村民公示,在各村设立“律师信箱”;另一方面镇里成立一个法顾联络小组,负责各村与律师之间的有关工作协调、信息反馈等,积极为各村与各法律顾问之间的沟通创造条件。

儒岙镇深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对村集体和群众遇到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便捷、周到的法律服务,使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使群众的法制观念在耳濡目染中得到提升,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强化,从而构筑了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防火墙”和“缓冲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新昌县局儒岙司法所  石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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