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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司法鉴定协会成立大会

发布时间:2009-08-14 来源:  阅读次数:

813日,绍兴市司法鉴定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各相关单位会员代表60余人参加了会议,绍兴市司法局局长周骄德、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吴绍庆、绍兴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在会上,会员代表们通过了大会主席团名单,听取了《绍兴市司法鉴定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宣读了《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准予筹备成立绍兴市司法鉴定协会的批复》,审议并通过了《绍兴市司法鉴定协会章程(草案)》、《绍兴市司法鉴定协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草案)》和《绍兴市司法鉴定协会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吴绍庆副局长当选会长并作履职感言。

潘广俊处长对协会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积极探索,为建立我省司法鉴定行政管理和司法鉴定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提供经验;二是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协会的四大职能作用。要开展教育培育工作,规范会员的执业行为;要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形成行业自律管理机制;要组织专业委员会,对疑难、争议案件的鉴定共同分析研究;要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会员履行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要完善工作程序,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建立行业规范体系。协会成立后要主动接受司法行政的领导和日常监管,真正把协会建设成为“司法鉴定工作者之家”。

周骄德局长指出,市司法鉴定协会是“鉴定人之家”,它的成立将从更高层面、以更大力度推进我市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壮大。他向全体会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以尊重科学为基础。司法鉴定是以科学知识和技术为依托产生的一个行业,因此在鉴定过程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以“客观公正、科学规范”为原则,尊重事实,还原真相,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要以社会公信为根本。司法鉴定行业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影响社会公正的一个行业,公信必然是其立身之本,这就要求全体会员既要加强能力建设,又要加强质量建设,努力承担好法律服务的职能。三是要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执业底线,具有充分的时局观、方向观和敏感性,心系社会,服务大局,为维护社会稳定、捍卫司法公正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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