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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镇、村综治综合考核内容

发布时间:2008-07-04 来源:  阅读次数:
        社区矫正需要村“两委会”做大量基础性的工作,为了调动各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绍兴县出台相关政策,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并区分相应分值,与村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从综合治理考核中经费设置近5万元作为社区矫正奖励基金,根据农村干部工作实绩,实行记分制,按比例等级发放,当月兑现,年终奖励,有效地激发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社区矫正有人管,帮教结对有人做,教育质量有人问”,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市局劳教处  陶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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