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民安工程” 筑牢“第一防线” |
| ——上虞市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大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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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9-04 来源: 阅读次数: |
近年来,上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总体要求,大力创新“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加强质量建设为重点,在完善政策机制、增强业务素质、优化工作环境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8年上半年,全市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15件,成功1140件,成功率为93.8%,排查出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590件,成功调处化解556件,化解成功率94.2%。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防火墙”、“减压阀”的作用,进一步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我市营造了更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政策机制 奠定坚实基础 (一)出台文件,构筑政策体系 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先后下发了《上虞市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法》、《上虞市首席人民调解员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上虞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五个规范性文件,从宏观政策指导、具体操作规范、基础建设巩固、组织队伍完善到工作机制创新以及考核激励体制等各个方面,全面系统地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有效推进了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 (二)创新机制,形成联动合力 ——“以奖代补”考核机制 自2006年驿亭镇试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以来,镇村调解比例从48∶53,下降到15∶85,调解数量同比增长了15%,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提高了村级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有力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今年,市司法局把全面推广“以奖代补”政策作为工作重点,争取全市人民调解专项经费50万元,各乡镇(街道)也配套建立人民调解专项资金,用于全面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市司法局联合有关部门对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预计今年市镇两级人民调解专项经费总额将突破100万元。 ——警民联合调处机制 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为平台,调委会和派出所联动开展信访接待、矛盾摸排和接处警等工作,接受治安纠纷以及行政疑难纠纷的委托调解,以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形式固定调解成果,防止矛盾纠纷反复。对治安纠纷,受害方愿意接受调委会调解的,派出所委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出具调解协议书,派出所通过回访来监督协议的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院司法对接机制 高度重视司法对接机制的建设,该市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对接机制建设”列为政府重要工作。市司法局与人民法院在共同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发文制定了《上虞市人民调解与司法对接联动机制工作意见》和《上虞市人民调解与司法对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建立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各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司法局聘请、委派人民调解员接受诉前、庭前以及诉中调解,人民法院负责对调解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专家人才库,开展政法各部门及律师事务所、国土、环保、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联合调解,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打造专业队伍 提升调处水平 (一)选拔首席调解员,建设专业调委会 去年10月,上虞市人民政府专门下发了《上虞市首席人民调解员规则》,明确了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推选方法、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调解纪律。11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首次首席人民调解员选拔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31名调解员被司法局正式聘为全市首席人民调解员,并颁发市制式《首席人民调解员证书》,至此,人民调解的骨干力量正式形成,有力地促进了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外,还积极推进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了驿亭镇流动人口调委会,总工会调解委员会以及小越、谢塘、驿亭三个毗邻跨界联合调委会,共同维护基层的稳定。 (二)开展见习培训,加强结对帮扶 上虞市司法局于去年10月15日至10月29日,组织全市2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到市“148”法律服务中心开展轮流见习活动。活动期间累计受理案件76件,接听法律咨询热线电话51件,接待来访25批62人次,处理信访局转交信访件1件。在轮流见习活动中,调委会主任在148法律援助中心认真接听来电咨询,及时对咨询和来访进行了解答和受理,对于不能现场答复的问题、投诉和意见,见习人员都记下了咨询者或来访者的联系方式,并主动联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处理和回复。同时,认真学习了解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条例规定及申请审批制度,依法处理基层涉法信访,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和有关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切实提高了各自的法律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另外,上虞市局还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帮扶活动,7个律师事务所的22名优秀骨干律师与2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结对联系,22名律师深入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大大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社会责任感,同时也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三、优化调解环境 共创和谐局面 (一)向党委政府汇报 通过专题汇报、座谈调研、邀请考察等多种形式,主动向各级政府和领导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愁、为公安分责、为法院减负、为信访分流的独特作用,努力树立在基层维稳、和谐构建中的贡献形象,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去年以来,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委会议进行了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在政策制定、经费保障以及部门协调等方面得到了大力支持。 (二)向社会公众宣传 为让群众更好地了解人民调解工作,2007年,该局与电视台合作拍摄了人民调解电视专题片,在上虞电视台“法治上虞”栏目播放;深入调研,局领导带头撰写人民调解专题文章,介绍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在《上虞日报》进行了专栏刊发;同时在《上虞日报》专版刊登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2008年5月,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表彰了先进集体和个人,任命了第一批首席人民调解员,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市四套班子领导以及法院院长、公安局长出席会议,全市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基层政法单位、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这次会议是近年来上虞市委、市政府首次就人民调解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规模大,规格高,有力地推动了该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上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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