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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三三监管” 促规范矫治
绍兴县“三三系列监管法”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的主要做法

发布时间:2009-8-20 来源:  阅读次数:

日前,绍兴县在柯岩街道开展社区矫正“三三系列监管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警地家”三方共管机制,健全“全对象、全方位、全内容”三全监管制度,落实“心理矫正、行为矫正、劳动矫正”三管齐下措施,初步实现了“制度监管不失控,人性矫治少再犯”的目标。近两年时间来,柯岩街道形成了一整套从“接收”到“解除”、操作性较强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具有柯岩特色的“三三系列监管法”,有效控制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矫正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一是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减少。矫正对象能够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矫正,较快地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走上了致富路。二是公安司法机关职能理顺。社区矫正工作向街道司法所转移,司法所履职能力大大加强。公安机关减轻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压力,原来用于社区矫正的警力转移到了基层治安方面,确保了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更加有利于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三是人民群众参与热情较足。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管理模式上,让矫正对象的亲属和社会志愿者加入监管队伍,扩大了参与度,提高了家属的积极性,减少了行政成本,节约了国家资源。主要做法是:

一、三方共管凝合力

1、建立工作队伍,保障长效机制。建立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村(居、社区)帮教小组”三级组织机构。在街道层面上建立了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专职社工组成的工作队伍,村级层面上建立了驻村指导员、村(居、社区)干部、社区矫正信息员、社区矫正协管员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工作队伍,形成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司法所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2、完善三项制度,强化动态监控。以“警、地、家”三方为工作平台,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街道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每月核对矫正对象人数,每季度召开“政、警、民”联席会议,做到了村(居、社区)工作机构及时报告矫正对象动态,志愿者和亲属经常反映矫正对象的情况,司法所基本掌握了每名矫正对象动向

3、严格接收解除,注重程序到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接收和解手续,接收矫正对象后,立即开展谈话、走访等工作,建立“警地家”三方共管监管小组,建档造册,并开展日常性的监管教育工作。在矫正对象期满前30日内,督促和指导矫正对象完成矫正期满总结,监管小组评议接受矫正情况,形成明确的评议结果后报上级部门审批。期满当日宣告期满解矫,并对矫正对象进行解矫前最后一次谈话,落实其作为归正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工作有始有终。

二、三全监管抓过程

1、实现全员额对象监控。以不发生脱管、漏管为目标,和公安派出所经常核对矫正对象人数,制定了矫正对象方位定置板,按管理级别分色标明矫正对象的位置,掌握矫正对象的行动去向。制作了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分析本,全面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情况,从而实现对矫正对象监管“不虚一时、不隙一处、不漏一人”。

2、实施信息化定位管理。建立起了矫正对象信息化管理模式,将每名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接受教育改造情况输入数据库,提高了工作效率。与中国电信签订协议,引入“绍兴社区矫正三三系列监管系统”,通过手机定位、设立电子围墙的方式,随时监控矫正对象的方位,实现了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向的目标。

3、实践四阶段请假监控。请假外出的矫正对象是监管中的难点和重点,在矫正对象外出请时,注重四个阶段的控制:请假定条件、假前摸情况、外出有交代、期间需联系。同时还通过发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他们遵守暂住地的规章制度,防止在外出期间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做到了“放飞风筝不断线”。

4、实行调动法监管考核。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制定了社区对象考核细则,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积分情况,实施奖惩。在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时,公布对积极改造的矫正对象放宽管理级别等奖惩决定,调动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

三、三管齐下求实效

1、矫正方案重差别。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不同罪行及不同刑罚类别等,制定个性化教育矫正方案,突出思想矫治和行为矫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矫正对象改造情况变化,随时对矫正方案进行调整、修订。

2、心理矫治重特色。注重心理矫正在工作中的运用,采取引入心理测试系统开展心理测试,接受心理医生巡回心理矫治,定期、定人对重点心理矫正对象进行医治矫正的方式开展矫治,及时纠正矫正对象不良的心理和行为。

3、行为矫治重专题。以矫正其不良心理、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为宗旨,开展集中式或分散式的学习。对矫正对象分类实行专题化教育,开展假释、缓刑、管制等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婚姻家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播放案例进行讨论点评、观看宣传教育片等,做到了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整体教育与因人施教相结合。

4、劳动矫治重经常。街道敬老院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每天安排矫正对象轮流给敬老院打扫卫生、修理公用设施等。适时组织矫正对象清理社区公用通道、运送社区垃圾等。结合部分矫正对象在工厂上班的实情,指定劳动任务包干完成。组织公益劳动做到了“四定”即: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定监督考核人。

5、帮困解难重人性。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竭尽所能进行帮助,以“平等之心、平静之心、平常之心”来对待他们,用真情来关爱他们。通过走访了解生活情况,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心理、交友、生活和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觉到社会的关爱、政府的关怀,促使他们安心接受社区改造。

6、走访谈话重触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话,拉近与矫正对象的心灵距离,掌握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到了“三知、五清、五必谈”即:知矫正对象、知所判刑罚、知体貌特征;来龙去脉清、家庭背景清、本人经历清、性格爱好清、现实表现清;发现隐患及时谈、思想不稳交流谈、违法违规警告谈、进步加分鼓励谈、遇到困难帮助谈。

7、正面引导重实效。积极培育和挖掘正面典型事例,重点攻克一小撮消极改造的矫正对象,加强管理教育,纠正他们错误思想和行为。对积极转化的及时总结,加强宣传,以点带面推动其他矫正的改造,达到“收服一小部,教育一大片”的矫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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