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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法律援助着力打造“一网两线三举措”

发布时间:2010/1/5 来源:  阅读次数:

一、一网联动,法律援助工作有力有效

一是形成“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全县至今已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以镇(街道)司法所、部分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为“工作站”和村、社区为“联系点”的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二是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辅助作用。全县19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确定了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38人,其中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19人,并配有电脑、传真、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在县机关有关部门设立了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人员9人。切实发挥基层工作站宣传法律援助、掌握信息、初审法律援助申请等职能作用。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联系点补充作用。重点推进村级(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逐步扩大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的补充作用。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室建到哪,法律援助联系点就设到哪,力求法律服务不出村,至今已在全县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47个。

二、两线运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

一是拓展服务热线。推行法律“专家门诊”。安排不同专长的社会律师在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咨询窗口进行“坐堂问诊”,“专家门诊”实行双固定制度,值班律师、值班时间相对固定,方便群众进行对口咨询。推出法律援助“四卡”制度,发放法律援助卡、法律援助爱心卡、法律援助联系卡、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卡,实行一卡全县通二是拉长宣传热线。加大主题宣传,利用“三八”妇女维权日、消费者维权周、助残日等专题系列活动深入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咨询。进行联合宣传,联合九三学社县基层委、民进绍兴县机关支部、县普法办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进村入户宣传,在各行政村原有550块法律援助宣传牌的基础上,又印制了3万张法律援助联系卡,随司法行政工作室推开进村入户分发到全县各个家庭。

三、三措并举,法律援助工作保质保量

一是实行“点援制”和“指派制”。组建了由40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执业律师库,分青少年维权、刑事、民事等三个专业进行专业援助,让受援当事人自主挑选有专长的法律援助人员。同时也实行“指派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难易程度,有针对性的选派律师。二是完善案件质量跟踪。建立现场听庭制度,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案情较复杂、影响面较大的个案,派工作人员出庭旁听。全面实施案件质量监督卡。对于民事案件,采取电话回访、向受援人发放意见征询表等多种形式,掌握案件的具体办理情况。对于刑事案件,采取不定时与法院经办法官面谈的形式,了解律师承办案件质量情况。三是加强案件审核管理。对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办案质量进行分类,与补贴标准挂钩,不合格案件不予补贴,并定期对全县所有法律援助归档案件进行逐案审核。

2009年绍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23人次,为困难群众免除法律服务费约225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损失约887万元,使1060余名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绍兴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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