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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司法局关于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6-01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司法部第96号公告和浙江省司法厅公告,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11-12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绍兴市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50时至25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网上报名时应当按要求逐项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并在网上直接交纳报名费260元。我省网上缴费系统为报名人员提供招行、工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的网上支付服务,银行卡须事先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支付额度不低于260。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为自动跳出网报号,报名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获取的个人网报号和自行设置的密码。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 7月11-20日。

2. 现场确认地点: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胜利西路660号)。

咨询电话:8516321485338255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绍兴市司法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现役军人报名的,须提交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移动和固定的);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复印材料须复印在A4纸上。第二代身份证件须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面上。

三、准考证发放

经审核,确认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副证格式:用半张A4纸打印,裁掉多余部分)。

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和副证。

四、港澳台居民报考

在浙江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若在浙江报名,须统一到杭州市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五、其他

有关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内容、方式、科目,成绩公布,资格授予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的有关事宜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关于报名的一些具体要求和咨询电话,报名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www.zjsft.gov.cn)或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x.gov.cn)查阅。

 

                              年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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