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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优化服务,创优良业绩,树优秀形象 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优质发展
——绍兴市司法局2008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08-05-23 来源: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2008年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同时也是毛泽同志同志批示“枫桥经验”四十五周年的重要一年,我国还将举办第29届奥运会,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2008年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重创业促富民、重创新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的工作基调,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项职能,致力抓优化服务,着力创优良业绩,努力树优秀形象,全力促优质发展,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8年工作的总基调是:抓优化服务,创优良业绩,树优秀形象,促优质发展。

抓优化服务就是牢固树立司法行政大服务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部署和建设“法治绍兴”的战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创优良业绩就是以积极的姿态、创新的精神,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切实担负起维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职责,争创优良的工作业绩。

树优秀形象就是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和“一品一技”(单位创品牌,干警提技能)活动,总结提炼推广典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干警队伍综合素质,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公众形象。

促优质发展就是抓住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契机,牢固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为:

——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县级(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继续保持在70%以上,市级(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不少于200个。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降限扩面,做到应援尽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以上。

——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处率和成功率达95%以上。

——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所,在全市开展直派示范所试点工作。

——在全市铺开社区矫正工作,五类对象的当年再犯新罪率控制在0.2%以内。

——深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为90%和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3%。

——按照司法部“四最四严”的要求,确保2008年度(第七次)国家司法考试(绍兴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出错。

——全面贯彻落实完全防控、安全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四项机制,确保劳教场所连续“十二年”安全无事故。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确保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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