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普法办、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的职能作用,营造上海世博会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期间我市的良好法治氛围,促进世博会和世合赛期间的社会稳定,现就开展今年我市“浙江法治宣传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宣传市委建设“法治绍兴”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和公平正义等理念宣传,弘扬法治文化、培育法治精神;继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 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围绕世博会和世合赛期间“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安保工作总目标,牢固确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切实做好我市上海世博会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积极开展侵权责任法、选举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新颁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做好打击“酒驾”和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
二、时间安排
从5月上旬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期间,市普法办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制作一本与上海世博会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有关的法制宣传小册子;
(二)编发一组与上海世博会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有关的法制宣传专辑;
(三)依托“越州讲坛”邀请知名律师作《侵权责任法》的法制讲座;
(四)在绍兴法治网上开设上海世博会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栏,加强宣传力度;
(五)畅通一条法律咨询专线,加大148法律服务专线服务的力度,确保专线畅通,服务优良;
(六)组织参加全省法制漫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七)组织开展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复评工作;
(八)根据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推荐评选活动;
(九)根据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法制好新闻”推荐评选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人民群众接受能力和需求的变化,拓宽领域,丰富内容,改进手段,认真制订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点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结合。要把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与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评选、“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虚实结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浙江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运用“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等平台,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在主题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活动影响。
各地、各部门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普法办。
联 系 人:杨 莉、许宇锋
联系电话:85161147、85338258
传 真:0575-85156501
电子邮箱:sxfz2005@163.com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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