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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季培军副厅长、陈志忠副厅长来绍调研并作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2010-07-20 来源:  阅读次数:

715,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季培军,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志忠受赵光君厅长的委托,代表省司法厅党委听取了绍兴市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和大楼改造工程情况汇报。

 

季培军副厅长代表厅党委充分肯定了绍兴的司法行政工作:一是工作方向明确。能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省厅的要求和绍兴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来谋划和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既服务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又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自身的科学发展;二是工作措施扎实。能够立足绍兴实际,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诉调衔接、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出台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措施,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三是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绍兴的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态势很好,成效也很明显,有一些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比如法律帮扶企业工作、医调会建设,等等,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全系统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对绍兴下一步的司法行政工作,季培军副厅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着力在做好世博安保工作上下功夫。重点是确保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律师参与处理敏感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缓解和消除对立情绪,防止矛盾升级、激化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要着力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主力军”作用、法律援助的“减压阀”作用、矛盾纠纷大排查的“预警器”作用、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防火墙”作用,努力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中有更大作为。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规律的研究,找准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定位,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局。要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常抓不懈,努力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三是要着力在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上下功夫。要组织广大律师着力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主动参与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推进律师随同领导下访制度,着力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着力做好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四是要着力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今年是全省政法系统的“基层基础年”,当前的重点是要抓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和直属司法所建设。要按照“公益”和“便民”的原则,以法律援助接待“窗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等为依托,推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等职能资源的有机整合,着力构建法律服务集群体系和协作机制,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直属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

陈志忠副厅长指出,绍兴的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比较清晰,工作比较扎实,作风比较务实,发展态势良好。对绍兴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四个多”建议:即对下要多指导,对上要多汇报,对内要多总结,对外要多宣传。同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要重视五五普法经验的总结和典型推广,要加强对深化法治村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试点等工作的指导,要积极参与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早谋划“六五”普法,要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要加强对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力度,探索推进农村公证服务,高度重视机构队伍建设。

绍兴市局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传达季培军、陈志忠两位副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周骄德局长指出:一要化激励为动力,省厅、市委、市政府对绍兴司法行政工作是肯定的,要有做好今后工作的信心,踏实做事,不断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进步;二要化希望为目标,绍兴的司法行政工作要与绍兴在全省的经济发展地位相对应,要按照省厅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清方向,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服务大局,谋划司法行政工作,确定工作目标,实现科学发展;三要化要求为任务,明确下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设计好载体,更好地落实各项任务,进一步做严做细各项安保工作,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切实做好队伍建设、直派所建设、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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