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实施5周年的纪念日。27日下午,绍兴市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举行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的主要内容是纪念《公证法》颁布五周年,座谈全市公证工作如何围绕中心,服务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市局副局长、市公证员协会会长吴永星主持座谈会。冯建荣副市长作重要讲话。
市局局长周骄德在座谈会上作主题发言,回顾了五年来公证工作的历程,提出了今后工作的目标。他说,《公证法》颁布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全市公证机构和广大公证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两创”总战略,以满足广大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证服务需求为己任,以维护和促进绍兴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创业创新,推动了绍兴公证业的发展。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任务,以提高执法自觉性、扩大社会影响面为重点,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公证法》;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要求,充分发挥公证服务经济社会的职能;以加强政治业务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以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为目标,加强与各方协作配合。
冯建荣首先问候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公证系统的同志,对他们付出辛勤劳动表示感谢。
冯建荣指出,五年来,公证机构为绍兴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一是队伍不断壮大。全市7家公证机构已有执业公证员24名,公证辅助人员61名。二是业务不断扩大。五年来,全市公证机构已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5万余件,年均递增9.8%,涉及标的1557余亿元,预防经济损失5.15亿元。三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公证机构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
冯建荣强调,一是公证必须出于公心。公心即服务公众之心,是做好公证工作的基础之所在。一要明确宗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公证工作的宗旨之所在。二要认清性质。公证工作是一种预防性质的司法证明活动。三要摆正位置。公证员以第三方的身份进行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责。
二是公证必须坚持公正。公正即要站在公众正中的立场上,是公证工作的灵魂之所在。一要守法律、重事实。不仅要遵守法律,公证机构还要重事实,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二要讲程序、负责任。以程序的规范来保障公证活动的客观公正,只要做到了讲程序、负责任,也就做到了客观公正。三要把握度、确保中。整个公证活动要做到不偏不倚、不左不右,客观真实。
三是公证必须确保公信。公信即取得公众的信任,是公证工作存在的价值之所在。一要树好形象。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要按照相关规定,抓好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身能力,正真使自己成为可以信任的证明机构、证明人员。二要扩大影响。要加强公证法律法规的宣传,顺应新的形势,适应新的需求,重点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和谐社会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扩大公证业务,不断提升公证质量,不断扩大自身影响。三要发挥作用。公证的结果要发挥作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仅能提升公证的公信力,更是对法律的尊重,对人民的负责。市、县两级司法部门既要行使好监督、指导的责任,又要履行好关心、帮助的义务。
相关单位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各公证处主任,市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座谈。
(绍兴市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