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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局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夯实基层基础。
市局以切实的行动全面提升市直司法行政工作,做好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工作,为基层党委、政府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近日,市局新招录公务员全部进驻到乡镇(街道)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并专门举行了绍兴市司法局首批司法助理员进驻乡镇仪式。我局主要负责人为首批司法助理员颁发了任命书,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作了表态发言,东浦镇党委书记代表乡镇(街道)作了发言。
周骄德局长提出了“四个明”的要求——即“明缘由、明目标、明要求、明方法”。
一要明缘由。首批司法助理员进驻乡镇在市直司法行政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当今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调整期和矛盾突显期,中央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战略,在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方法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独特、作用巨大,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实实在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二要明目标。达到两个“基本适应”:工作能力、工作条件、工作实绩与市直经济水平发展相适应,与指导全市、示范全市的要求相适应。目标要细化、量化,使基层司法所达到专业人员稳定、兼职人员辅助、工作实绩突出的要求,成为履行职能的示范区、开拓创新的实验区、培养干部的大学校。
三要明要求。要干成事、不出事,做到样板引路、典型引路,按照省里的“五化”要求,做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拓业务。围绕大局,有计划、有安排地尽快全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立足保稳定,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立足促发展,做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立足为民生,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要强队伍。按照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
四要明方法。推进市直司法行政工作,要做到对上多汇报。把基层司法所的所有工作纳入到乡镇党委、政府的决策范畴,进入决策视野。横向多联动。密切横向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对外多宣传。赢得人民群众满意、社会评价良好。
(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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