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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05-27 来源:  阅读次数:

针对现实中民间矛盾纠纷的高发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日前,绍兴县建立了由多方人士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有司法局职能科室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镇村两级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已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部、镇(街道)司法所人员等组成。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下级调委会调解不成委托调解的矛盾纠纷,跨区域的复杂纠纷,相关县领导指定的纠纷。目前,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开始进行矛盾纠纷的调解,各项运作制度也在逐步建立完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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