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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局“四重四防”力争矛盾纠纷早化解

发布时间:2008-05-27 来源:  阅读次数:

一是重信息,防苗头。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群体化,发展易反复、易激化的特点,充分发挥全市3624名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收集苗头性信息,要求每天一报,做到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重教育,防“刺头”。对一些在镇、村比较著名的“刺头”,由辖区乡镇党政班子、政法干部“一人包一人”;对共性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的,由镇村干部“一群包一群”;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常有的社会闲杂人员,由调解组织、群团组织“一家包一个”。三是重预测,防时段。村级换届选举时期、每年年底、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建设项目的政策出台前后等时期往往是矛盾纠纷的高发期,也是群众信访案件的高发期。在这些敏感时期,提前制订工作预案,上门主动开展服务工作,靠前解决各类可能出现的矛盾,重点处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四是重宣传,防根本。经常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等活动,组织农民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邀请律师下村(社区)上门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积极引导群众遇事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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