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调解网络,完善调解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民调小组和民调信息员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民调信息员对民调小组负责,民调小组对调委会负责的“金字塔”型组织结构,做到分组不分家,分工又合作,使调解工作渗透到家家户户;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半月一次的信息互通制度,坚持一般性民间纠纷经常排查、难点热点矛盾集中排查、重点矛盾重点排查的“三排查”工作方式。
二是发挥调处功能,及时化解矛盾。首先是做好防范工作。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及时排查信息,发现隐患,突出“四个重点”,即排查由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有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困扰党委政府的矛盾纠纷。其次是着重实施“一听二劝三调”三个步骤,依照法规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再次是在源头上抓治理,坚持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作做为密切干群、党群关系的纽带,同时大力发展村级经济、改善村容村貌,以发展促进和谐,以建设创造和谐。
三是创新调解机制,激发调解活力。创新培训机制。除了对调解工作人员实行上岗前培训与常规性培训,县局还专门出资1000余元为调委会成员购买了《人民调解员手册》和《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与技巧》,使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从而提高调解人员水平,更新调处方式。创新回访机制。坚持短期调解与长期调解相结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纠纷案件,设立个案档案,并建立回访责任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把回访结果与调解工作绩效挂钩,并纳入年终岗位考核内容。创新联调机制。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区域矛盾纠纷的重点问题,以跨界协调小组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排查调处活动,落实联调机制,做到调处一批,防范一片。
(绍兴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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