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新闻 >> 基层司法 >> 人民调解正文
克服五大困难 平息群访事件
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民工追讨欠薪

发布时间:2008-06-05 来源:  阅读次数:

2007年10月20日,市区延安路98号绍兴市越城澳葡街时尚餐厅突然停止营业,业主逃匿,被拖欠工资的数十名民工集体到市政府上访,要求政府部门帮助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经市领导协调及有关部门引导,大部分民工工资得到解决,但仍有14名外省籍民工工资因数额较大无法解决。10月24日下午,黄秀南等14名外省籍民工集体来到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帮助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为及时平息这一重大上访事件,中心开通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立即指派浙江秦国光律师事务所卢兵、吴兆伟两位律师承办此案。
经过连夜准备材料,第二天两位律师向越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委员会以便于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缩短原告的申诉时间为由,未受理原告的申请。同日下午,援助律师克服各种障碍,以14名民工为原告、越城澳葡街时尚餐厅为被告,向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该案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在各方努力下,克服了“五大”主要困难:

一、被告逃匿造成审理困难。越城澳葡街时尚餐厅业主在突然停止营业后逃匿,给审理工作带来困难。为此援助律师申请法院进行公告送达,法院最终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抗辩权利,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二、公告费用承担困难。虽然相关部门开通了追讨欠薪绿色通道,如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提供律师,为民工免除律师费42000元(按每件3000元计算),越城区人民法院也免收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但因为被告逃匿,需要公告送传票,经援助律师的努力,公告费问题得到解决。

三、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由于原、被告之间无劳动合同,亦无工资单、上岗证等证明,因此劳动关系认定存在困难。援助律师提供2人以上证明及被告会计提供的工资表来证实,被法官采信。

四、拖欠工资数额认定困难。由于民工无法提出拖欠工资的证据,认定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存在困难。援助律师以发生纠纷时被告会计提供的工资表为依据向法院起诉,最后,法院认定被告会计提供的工资表可以作为其工资认定的计算依据。

五、欠薪民工到庭困难。由于民工靠打工维持生计,越城澳葡街时尚餐厅停止营业时能够集体上访,但法院受理后,民工为生计已各奔东西,离开绍兴,大多数人还有一种依赖,认为反正律师已经代理了,不想放弃工作出庭参加诉讼。为此,援助律师经过无数次的电话联系,好不容易找来2个在浙江打工的民工参加诉讼,才使法院能正常开庭。

由于领导重视,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援助律师的努力,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越城澳葡街时尚餐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13名(其中1人放弃)外省籍民工拖欠的工资合计168250元。如到期不付,援助律师将继续帮助民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已经保全的财产,偿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