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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以“五个大”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

发布时间:2009-7-24 来源:  阅读次数:

今年617日是由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二十周年。绍兴市以“五个大”开展纪念《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

一是对《条例》实施二十年来,尤其是近几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一次大总结,充分肯定人民调解工作的地位、作用和成绩。二是以此为契机,对实施《条例》后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一次大宣传,使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做到家喻户晓,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对《条例》进行一次重新大学习,吃透其精神,掌握其内涵,更好地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四是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一次大调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提出新的思路和对策,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结合专业性调委会的建立,不断创新枫桥经验。五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行动。针对目前我市存在的社会矛盾与纠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彻底摸排调处,广泛联动,加强组织指挥,及时消灭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建国六十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绍兴市司法局基层处  马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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