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浙江省县级市首个处理医疗纠纷的专业性调委会,无论是工作经验还是运作模式都无处借鉴。经过一年半时间的探索实践,诸暨市医调会在发展中形成了一套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和办法。单是今年上半年,市医调会就受理纠纷83起,调解成功65起,涉及赔(补)偿金额163万余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患者信任、医院平安、政府满意的良好社会效益。成效的取得依托于“一三三”工作模式,即一支调解队伍、三项调解机制、三种调解方式。
一、组建配置了一支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队伍。在配置医调会人员时特别注意整合各种资源,力求做到法律和医学知识兼备。在调委会成员中,既有精通医学的医务工作者,又有熟悉法律的司法员和大学毕业生,充分保证了这支队伍的专业性。同时,建立了医学、法律两个专家库,分别由30名专家、27名律师组成,聘请了27名兼职调解员。“打铁全靠自身硬”,医调会运行顺畅,得益于有一支热爱人民调解事业、有社会责任心、有业务能力的调解队伍。
二、构建完善了三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一是确定医疗纠纷调解的宣传机制。通过诸暨广播电台、日报、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定期以“答记者问”、“办专版”等方式,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宣传,提高医调会的知名度和公信度,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医疗纠纷。二是建立与卫生局、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衔接机制。逐步和市区各家医院以及镇乡(街道)卫生院建立信息通报交流制度,确保在医疗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获得信息,及时介入。三是制订纠纷调解的六项规章制度。分别是案件调解制度、纠纷登记制度、受理审批制度、合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凡是来投诉和咨询的人员都必须登记在案。调解员接待医疗纠纷当事人后,首先填写审批表,经医调会主任审批,确定是否受理该纠纷及承办人。对一些疑难复杂纠纷,集体进行讨论分析,总结出统一的内部意见。对一些疑难病症和法律不够明确的纠纷,及时邀请医学、法学专家讨论。案件的调解都实行一案一档案,以便查阅。通过制订一系列的工作制度,既规范了调解程序,把群众诉求纳入到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探索实践了三种新颖的医疗纠纷调解方法。主要通过受理调解、受托调解、协助调解三种方式开展对医疗纠纷的调处,即:医调会根据医患双方提出的书面申请,经过审核受理调解;对卫生局、人民法院委托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根据卫生局、医疗纠纷发生地镇乡(街道)调委会邀请,协助调解,对在镇乡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当事人还可邀请兼职调解员协助调解。在纠纷的具体调解过程中,面对医学知识欠缺、情绪急躁、维权心切的患者和掌握医疗技术的医方,调解员热情接待、耐心听诉;冷静看待问题、冷静处理问题,做到公正、公平、合法、合情、合理。
(诸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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