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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5家司法所荣获“省示范司法所”称号

发布时间:2008-05-27 来源:  阅读次数:

日前,浙江省司法厅对全省188个司法所进行了“示范司法所”命名,诸暨市枫桥镇司法所、牌头镇司法所、草塔镇司法所、大唐镇司法所、暨阳街道司法所五家司法所榜上有名,受到省司法厅的表彰。

近年来,诸暨市以创建示范司法所为载体,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强化组织保障,市委组织部、司法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发文,把基层司法所按照一、二、三类镇乡(街道)划为三个层次,分别配备3名、2名、1名专职司法员,对司法所的人员配备、工作要求提出明确规定;加强基层司法所硬件建设,投入专项资金16余万元,为全市27个镇乡(街道)司法所配备电脑,各镇乡(街道)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优化工作场所,特别是枫桥、牌头、草塔、大唐、暨阳等乡镇(街道)硬件设施改善力度较大,使司法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在绍兴市“五好司法所”争创活动中,诸暨市27家司法所有21家成功创建“绍兴市五好司法所”, 有15家列入争创“绍兴市五好示范司法所”规划,此次 “省示范司法所” 创建中,诸暨市创建单位占绍兴市创建单位总数的41.7%。

(诸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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