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嵊州市率先在经济开发区成立司法所,成立半年多来,逐渐走上正轨,开发区司法所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为开发区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健全了村级调解组织,对村“调解”主任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和辅导,统一了人民调解七种文书格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辖区嵊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东郭中学,城建执法中队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在校学生遵纪守法,预防和杜绝犯罪,受教育人数达到2000余人。同时利用东郭村商品交流节会的机会,开展上街法律咨询活动,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三是积极调处民间纠纷,保护辖区稳定。结合破解难题,优化环境和局组织开展的“百日攻坚”活动,坚持把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放在首位,对反映上来的民间纠纷,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及时介入,在调解过程中,不失时机地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半年多来,共调处民间纠纷10起,调处成功8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是完成了归正人员调查摸底、信息汇总和建立档案工作。对重点人员做到指定专人实施重点帮教,向每位在嵊州就业人员发放司法所名片,法律援助卡片和《公民学法用法百例》等书籍,实施亲情帮教。
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公众的知晓率。在主要路段、行政村、外来人员集聚区建立法律援助广告牌10块,义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80起,120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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