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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落实三项措施加强司法所建设

发布时间:2008-05-27 来源:  阅读次数:

日前,诸暨市委市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这是该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精神的又一实招。

针对目前司法所属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存在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管理不顺畅的,相比于其他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相对滞后的现状,该《意见》从组织机构、队伍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落实了三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司法所强化职能,规范管理,配齐配强司法员,如乡镇、街道确因人员编制紧张,将由市司法行政机关派出驻所司法员,以保证工作需要。司法所长经乡镇、街道提出,须书面征求司法行政机关意见后方可任用和调整,司法所长统一享受乡镇、街道中层正职待遇。二是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明确优化队伍结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司法所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保障司法所各项职能的有效发挥。三是建立完善保障机制。明确认真落实司法所经费保障,将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专项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司法行政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扎实有效的后勤保障。

(诸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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