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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上午,绍兴县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县社区矫正工作汇报,对司法局自2007年2月以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社区矫正是一项新的工作,是司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由点到面,已全面推开,从学习试点到探索创新,积累了一定经验,形成的“三三系列监管法”已取得了较好的实效。经过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多部门协作共管的合力已基本形成。但还存在社区矫正立法涉后、社会认知度不高、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工作队伍建设不够稳定、考核奖惩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
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提高社会各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出台符合我县实情的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多渠道反映情况,努力推进社区矫正立法进程。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借助直属司法所建设之机,做到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位,管理到位。招聘社会管理经验丰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为专职社工,规范工作报酬的发放,确保社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吸纳政治素质好的企业家、老干部、老教师等,不断充实到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学习培训,使“三支队伍”能做事、会做事。三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公检法司各部门要强化部门间的配合与协作,规范法律文书送达,规范协调运作机制,规范各自责任,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联席会议制度化、经常化,增强工作凝聚力。四是进一步加强探索创新,加强社区矫正的科技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定位监管系统的作用,多方引进法律、心理学等专业人才,加强心理矫治,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的管理、执法、帮教、监督等活动,健全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增强监管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绍兴县矫正 相明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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