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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做“两创”的忠实践行者

发布时间:2008-06-11 来源:  阅读次数:

市委提出的“创新创业”总战略,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作为司法行政,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要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五个层面:

一是要跳出司法行政,自觉地从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角度来谋划司法行政工作,找到服务“两创”总战略、服务保障民生的结合点,做好“结合”文章,真正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进去。二是要始终坚持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民生的具体措施,为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为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三是要坚持“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合力推进、讲求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党委政府最重视、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为重点,以司法行政工作与民生问题联系最紧密的领域为突破口,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四是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这一主线,增强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打破业务界限,加强汇报、沟通,实现上下、左右联动,促进各项职能和资源的有机整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更高、更宽的视野上协同作战。五是要深入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规律,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创新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增强工作实效。

在具体工作上,司法行政要着力做好“三个进一步”的文章。  

一、基层工作,要进一步在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构建大调解网络上下功夫。着力抓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法制化、规范化“三项建设”,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三项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衔接配合机制,努力形成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农村维稳工作的力度,着力解决农民的所求所盼。就目前而言,“发展生产、环境和社会治安”是老百姓最关心三大问题,而“村民自治,人人成为主人”则是确保新农村建设收到实效的关键。生产的发展,离不开稳定,而稳定则离不开一个好的机制和一批善于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热心人”。村级班子换届后,司法行政要抓住契机,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治调组织建设,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和经费投入上加大力度,加强治调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治调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真正实现“化小钱买大太平”。  

二、法制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在创新形式、提高普及率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立的重点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普法教育,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注重实效性,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不断深入。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工作的力度,着力解决农民的所思所想。就目前而言,要转变观念,放低重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为广大农民宣传法律,要宣传与农民关注的法律知识,采用“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急农民之所需,送农民之需法。要充分利用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编印宣传小册子、宣传展版,组织法制文艺,主动送法下乡,并形成制度。市、县、乡三级要舍得投入,帮助农村建立法律图书室或图书角,方便农民查阅。  

三、法律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在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功夫。要坚持高点定位,融入中心,更多地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来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向县市区延伸。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律服务的力度,着力解决农民的所急所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优势,要动员和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行政村结对,形成制度化。村里重大事项请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把关,解决农民法律上的疑难。要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要求。对困难群众将提供以“优先审批、优先服务、优先指派”为主要内容的“三优先”法律援助。司法行政要多监督、多检查、多走访、多回访,让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利及百姓的“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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