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绍兴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方案》的通知
局各直属党组织:
现将《绍兴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绍兴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方案
按照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经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于3月底至4月10日,集中十天左右时间开展一次蹲点调研活动,为切实搞好这次调研活动,提高调研效果,特制定调研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调研活动,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我局“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发展水平;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科学发展”的实践载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查找在科学发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找寻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为确保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成效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调研课题
调研活动分四个课题。
第一课题:理顺市直开发区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做好直属分局工作,发挥好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第二课题: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
第三课题:如何推进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课题:绍兴民主法治村建设与思考;
第一课题为重点调研课题。
三、调研人员组成
第一课题:组长:周骄德;组员:许兵、陈伟国、杭黎方、李武松、陶忠法、张纲。参与处室:办公室、直属分局、社区矫正处。
第二课题:组长:吴永星;组员:贺彪、范国祥。参与处室:公管处、市国信公证处。
第三课题:组长:周云伟;组员:李卫峰、李梦尧、裘伟芳。参与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处。
第四课题:组长:吴绍庆;组员:潘红红、相吉林、杨莉、冯吉雄、尧守江、金峻富。参与处室:宣传处、基层处、律管处。
四、调研方法
(一)上门走访:听取相关基层单位就调研内容情况的专题汇报。
(二)查阅资料:根据调研内容查阅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档案资料。
(三)现场查看:根据调研内容现场查看有关基层单位。
(四)座谈交流:根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情况,与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座谈。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准备工作。各调研组要提前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在调研前对开展的工作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提前做好调研提纲,做到调研工作有的放矢。
(二)做好业务指导。此次我局派出的调研人员都是各业务处室的领导和骨干,负责的调研的同志要利用调研的机会,结合做好业务指导,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三)写好调研报告。各调研组返回后要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具体内容为调研的总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具体的整改建议。
(四)调研时间。此次调研活动自3月下旬开始,其中集中调研时间为十天左右,至4月20日基本结束,并将调研报告交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劳教所要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本调研方案,制定具体调研方案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