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三年推广计划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132号)下发,标志着我市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试点后,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可以解决当前农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农村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是司法行政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可以有效拓展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三农”的形式和途径,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三年推广计划》内容包括主要职责、服务重点、工作目标和原则、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五方面。按照稳步推进的思路,要求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11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就当前农村法律需求现状,提出了五项主要职责,基本涵盖了当前农村涉及的法律问题,同时提出了应当特别关注的十项服务重点,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指明了服务方向和重点,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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