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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荣副市长就我市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活动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09-12-1 来源:  阅读次数:

日前,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建荣就我市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作出重要批示:要把创建过程作为推进实际工作的过程,力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走在前列。

我市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精神,依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司法所建设活动工作的意见》实施的,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时间内,从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五个方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为贯彻冯建荣副市长的指示精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司法局迅速行动起来,创建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以局长周骄德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吴绍庆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前我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形势、任务和司法所建设现状,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抓手,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确保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符合时代的需求、社会的需要。二是加强沟通,争取支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司法所编制、职级、人员待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努力为创建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制定创建规划,分步分批开展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以点带面,扎实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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