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司法所职能工作,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管教员,并全部下派到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各司法所从事司法行政职能工作。社区矫正专职管教员由市司法局直属分局为主管理,乡镇(街道)协同管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矫正专职管教员的性质和任务
社区矫正专职管教员是指具备一定素质条件专门在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的合同聘用制人员,按照聘用制人员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具体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
(二)具体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制定矫正个案工作计划,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矫正等;
(四)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帮助联系就业;
(五)参与完成司法所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6名,稽山街道、迪荡街道、马山镇、斗门镇、灵芝镇、东浦镇各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无违法违纪处罚记录;
(二)户籍在绍兴市区;
(三)工作满1年,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0日后出生);
(四)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和有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4日至5日,上午8: 30一一11: 30,下午2: 00一一4: 30,报名地点设在绍兴市司法局直属分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325号)。
五、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录聘办法及报酬
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管教员采取笔试、面试办法(笔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综合两项考试成绩和相关条件,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委托绍兴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报酬事宜可在报名时或向市司法局政治部征询(电话:85156491)。
绍兴市司法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